【推荐】诚信承诺书模板锦集8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承诺书应用范围愈来愈广泛,承诺书如经合同认可,可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一同履行。相信写承诺书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诚信承诺书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考试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试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验核。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考试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
四、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场,并报告考务中心,该考生本次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注明“作弊”字样,不予正常补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本人承诺:不请他人代1考,在考试过程中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以上考试规则,诚信考试。
签名:
日期:
本公司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5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和第56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之规定,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我公司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坚持依法纳税,所填写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住宅类销售明细表、房地产开发项目商铺类销售明细表、房地产开发项目车库、储藏室、地下室类销售明细表以及所提供的全部建筑施工合同均真实、合法、有效,我公司对以上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如有不实,我公司愿意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理。
年月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依法纳税是每一个企业和公民应尽的`义务,值此第十七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来临之际,本纳税人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竞争规则,坚持守法经营,保证企业在法制建设的良好空间内健康有序发展;严格遵守企业财会制度、会计准则、真实准确核算企业经营成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保证依法诚信纳税。
二、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按时参加税法通报会,主动通过地税机关提供的各种渠道了解税收动态和税法知识,按时进行纳税申报,及时足额缴纳税款,不偷税,不逃税,不骗税,不抗税,做依法诚信纳税的带头人。
三、发挥协护税作用,积极参加税法义务宣传活动,主动配合地税机关维护税收秩序,坚决抵制偷税逃税行为,积极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四、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做好企业员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工作,自觉遵守并督促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
五、依法接受和积极协助地税机关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我们依法纳税情况的监督。
六、协助搞好廉政建设,配合地税干部认真执行《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税务人员廉洁自律15个不准》《无锡市地税系统廉洁自律六项禁令》,不邀请地税干部参加旅游、不宴请地税干部、不向地税干部赠送礼金、礼券等有价证券。
七、积极献计献策,关心地税建设。对地税机关如何提高业务素质,培养过硬作风,增强服务技能,廉洁自律执法等情况,提出好的意见、建议。
冰雪消融,芳草又绿。伴随着春天的脚步,滨湖区的经济发展呈现出勃勃生机。让我们广大纳税人携手并肩,依法诚信纳税,为构建和谐滨湖,为滨湖的美好明天做出应有的贡献!
承诺人:
联系电话:
所在单位:
日期:
为增强我院学生的诚信意识,营造诚信实习的良好环境,充分保护学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按照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及专业实习任务书的要求,本人郑重签署《诚信实习承诺书》,作如下承诺:
一、我在实习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习管理规定;
二、我将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按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顶岗实习。实习期间我将严格遵守实习所在企业、项目的管理要求以及岗位的安全操作规则,服从管理、虚心学习。
三、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及道路安全法律法规,注意人身安全防护,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四、如发生突发事件或重大情况会迅速及时向单位和学校报告,不会拖延;
五、按要求完成实习任务,按月上报顶岗实习数据及就业数据;
六、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如因个人原因等因素要更换实习单位,会提前报告学校和单位,在征得学校和企业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愿意接受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七、保证每周至少一次通过电话、QQ、短信等方式与家长、实习指导老师、辅导员保持沟通;
承诺人班级:
姓名: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本人 ,身份证号: ,自愿参加20xx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职业 , 等级的考试,已认真阅读《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度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相应等级的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同时知晓《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劳社厅函【20xx】3号)要求,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可申请一次补考。鉴定考试合格后按照通知第七项携带所需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在成绩公布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到渝北区锦坪街5号民航大厦五楼进行材料确认,逾期未到场进行资质确认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无效。
我已认真学习了解了关于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和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试秩序,考试决不违纪,做一名诚实守信的考生。并确保报名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并完全符合报名要求。如因个人信息错误、缺失及所提供证明材料虚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认可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给予当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承诺人:
日 期:
根据国家、省、市人事职改部门制定出台的评审条件及要求,本人承诺在申报评审(或通过考试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过程中诚实守信,所提交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表》填写的所有内容以及其它申报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都是真实、准确、有效的。如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取消本人评审(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再申报评审考试,并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接受相应处罚。
申报人签名:xxx
xxx年 xx月xx 日
单位承诺内容:
本单位保证严格按照有关评审及考试工作程序进行申报,保证本部门、单位每个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本单位没有按规定程序推荐申报、有弄虚作假现象或单位有关人员为申报人弄虚作假提供帮助,将按照张掖市人事局《关于在职称申报评审考试工作中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的通知》(张人职[XX]37号)规定,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
单位审核人签名:xxx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行政公章
xxx年 xx月xx 日
注:1、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县区人事职改部门和评委会所在部门各存查一份。
2、所有申报人员均要填写此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职称申报材料。
3、签名必须是申报人、审核人、法人代表本人,不得代签或加盖私章。————————
申请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向工商登记部门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及有关文(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登记(备案)事项发生变化时,保证在法定期限内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变更(备案)登记。
三、经营范围涉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保证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对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经营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四、保证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缴纳出资等义务。
五、严格自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承诺人盖章(签字):
日期:
注:申请设立登记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申请变更登记或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时,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其中: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分公司由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由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字。
承德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自愿参与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
(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或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不投标导致废标的;
(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的;
(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
(十一)擅自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
(十三)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的;
(十五)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七)财政、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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